(致公党中央“中国论坛·2014——建设长江经济带”论坛会论文)
长江经济带是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最聚集的地方之一,经济带上有三大主要城市群,即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以武汉为中心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以重庆为代表的成渝城市群。其中,长江中游城市群所涵盖的产业也比较完整,区位优势明显,承担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于整个长江经济带升级发展,实现产业转移,推动区域均衡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长江中游城市群形成条件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皖江城市带为主体构成的新城市群,这些城市群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等城市群相比,实力较小,不可能全面完成支撑起中部经济的发展,带动周边经济整体发展的作用有限。因此,将各城市群整合,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使其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是实现长江经济带迅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1.1地理条件
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由30多个不同的城市组成,在地域上分属不同的省区,但其在地理上有天然的优势,即沿长江分布,有利于形成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立体式的交通网络,方便彼此城市之间的联系。近些年,在中央的支持及各省的努力下,在公路方面,各城市之间由高速公路、国道、省路组成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在铁路方面,由京广、京九、浙赣等主要铁路干线组成铁路网络,成为中国南北、东西走向铁路的中心,铁路运输便利;在水运方面,长江及其支流为各城市之间联系提供了便利的水上通道;在空运方面,武汉、长沙、南昌等国际航空港目前已经初具规模。以上这些立体式的交通网为长江中游各城市加强联系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1.2人文条件
长江中游城市群地域上相距较近,历史上一直受楚文化的影响,进而形成相近的生活习惯、文化习惯,彼此之间对文化的认同度较高,使得经济、政治、文化交流及城市群间的合作有了比较深厚的基础,容易形成共同的行为方式和社会价值观。各城市间相近的文化、历史和生活习俗等都有助于城市增加城市间的联系,增强凝聚力,加强竞争力,形成良性的城市群。
1.3经济条件
目前,经济全球化是现在世界的主要趋势,各区域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如何能够实现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城市的实力,形成区域整体的竞争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城市群能够整合区域内部城镇间的资源,促进城市间要素自由流动、基础设施对接、产业关联配套、公共服务均等,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体系,是城市发展的方向。一方面长江中游各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在市场的推动下有合作的需求;另一方面长江中游各城市产业结构、技术条件、经济实力等因素,也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形成提供了必要条件。
1.4政策条件
近年来,中央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实施整顿市场秩序、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垄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以及实行宏观调控等政策措施,尤其是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后,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构建提供了相当有利的政策环境。目前,中央及长江中游各级地方政府都高度重视区域经济一体化,出台了一系列有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及措施,为破解经济一体化的难题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城市群内城市体系发育不完善
城市群是在地域上集中分布的若干城市和特大城市集聚而成的庞大的、多核心、多层次城市集团,一般是由大小不同的城市组成。成熟的城市群如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都是以上海、广州等中心城市为核心,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应形成金字塔式机构。而长江中游城市群其结构不尽合理,以武汉城市圈为例,其特大型和大型、中型、小型城市的比例为2:7:7,从这个比例可以看出小城市不足;而长株潭城市群的大型、中型、小型城市的比例为3:0:5,中等城市严重不足。从整体上看,长江中游城市群层级在空间上的分布不是很合理。
2.2城市群产业层次低
长江中游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也是我国重要的原材料基地,与国内发达的城市群相比第一产业比例明显偏高,而第二产业又以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制造业为主,产品附加值较低,经济效益较差。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落后,电子、通信、新材料、生物工程等工业以及金融、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等产业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其创新能力与发达地区比较,还有较大的距离。同时,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布局趋同现象非常严重。城市群不是几个大城市的简单相加,关键是城市之间分工协作,在于城市之间的优势互补。然而,由于区位及自然条件的近似,及地方政府仅从本地区发展考虑,没有站在区域的高度,导致长江中游城市的功能定位较为相近,省与省之间、城市群与城市群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都缺乏明显的功能分工,产业结构趋同严重,经济联系松散,彼此之间的竞争甚至大于合作。如在产业定位方面,湖北、湖南、安徽等省都将冶金工业放在发展的重要位置,不仅造成产业的重叠,而且也严重污染了地区环境,形成浪费;武汉、长沙等几个城市都把汽车制造业作为本地的支柱产业,彼此合作较少,造成资源浪费。因此,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产业发展水平,重点在于处理好城市群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协作,这是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竞争力的关键。
2.3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明显不足
中心城市是区域经济增长的核心,在城市群中起着核心和支撑的作用。中心城市的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群的整体水平,城市群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中心城市的竞争。目前,长江中游地区各城市群的中心城市的经济实力较为薄弱,对城市群的带动作用不明显(见表一)。
表一 部分城市GDP比较(单位:亿元)
城市 |
2012年 |
2013年 |
武汉市 |
8003.82 |
9000.00 |
长沙市 |
6399.91 |
7153.13 |
合肥市 |
4164.3 |
4672.90 |
北京市 |
17801.02 |
19500.60 |
上海市 |
20101.33 |
21602.12 |
广州市 |
13501.21 |
15420.14 |
从长江中游城市群与国内三大著名城市群中心城市的横向比较来看,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的经济实力相差比较明显,其带动能力有限,对周边地区的辐射作用不强,难以带动整个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发展。
3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3.1加大对区域一体化的协调力度
一是要建立城市区域发展的协调机制,统一协调区域内的资源开发、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避免协调不畅导致工作无法开展;同时,整合区域内的发展协调机构,保证政策的统一,能够从整体上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打破各地封锁的格局,消除区域内不合理的市场壁垒,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二是建立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就资源配置、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空间结构、城市职能分工、共同市场开拓等重大问题统一政策、协调立场。三是引导建立区域性各种行业自律组织,指导本行业协作与配套发展,指定行业标准,强化行业内部管理,减少本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和内耗。
3.2加快中小城市的发展
一是要制定中小城市发展规划。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发展中,中小城市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通过发达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走廊把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紧密地连接起来,加快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在核心城市的带动下逐步构建地域分工和协作网络,进而形成具有凝聚力和竞争力的城镇空间组织形态,使中小城市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二是引导中小城市的发展。要通过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办法,将已不适合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发展的一些产业,引导调整到中小城市去,弥补中小城市产业布局不足。在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尽快依靠产业转型提高城市的竞争力,在产业上要有大区域、大产业、大布局的概念,不局限于本地区的发展,要从全局整体的高度考虑产业的合理布局。
3.3加速城市群内产业的分工协作
一是合理确定各城市主导产业,相互错位发展。各城市要科学合理地分析本城市的市情,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和规律,从城市群整体发展的高度来确立本市的发展方向。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各城市围绕已有的产业基础和自身特点,应重点在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有色金属、冶金、食品等领域,提高关产业联度,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形成一体化优势。二是促进城市群内各企业间的合作。要高度重视发挥大城市在结构调整中的引领作用,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提高产业集中度;突出中心城市在产业中的主导地位,加快形成大、中、小城市产业分工、协作的体系;引导大城市为中小城市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推动中小城市产业转型;促进中小城市结构调整,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要将产业做优、做精、做巧,形成特色化和专业化,为中心大城市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在城市群内形成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逐步实现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
3.4加强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
一是着力发展中心城市的服务业,提升拉动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强中心城市对城市群内其他城市的服务能力;以大城市为中心,整合圈内各城市,辐射周边省区的中小城市,形成全新的经济圈架构,提升对长江经济带的拉动力。二是运用中心城市的科教资源,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中心城市应依靠较强的人才、资金和技术投入带来的巨大发展潜力,强化规划引导,着力提升金融、物流、信息、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同时,以科技作为动力,通过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而提升区域经济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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