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 致公党丹东市委员会提交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及书面发言)
近年来,我市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在稳定耕地数量和质量、提高农业综合产能、促进城乡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收效显著。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缺乏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各部门仅从本行业和本部门的职能出发,做了一些工作,导致项目重叠交叉,资金重复浪费,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困难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没能实现较高的综合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等并没有要求和标准,对于如何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来统筹发展等问题,实施项目的政府没有要求,群众自身也没有积极参与,因此不能实现较高的综合效益。
三是资金不到位影响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为完善我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政府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农村土地整治是政府行为,从编制规划、制定政策、筹集资金、组织实施每个环节都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各级政府应尽快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统筹项目、资金和规划,落实共同责任机制,真正做到优化配置资源、捆绑使用资金,催生综合效益。
二、落实资金,科学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市、县财政应拿出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土地整治规划尽快出台。要科学编制土地整治专项规划,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要做到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与产业化结合。切实改善和美化农村居住环境,着力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状况,实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的目标。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城镇经济发展,同时把获得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真正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
三、严格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以资金为基础,以项目为平台,整合各类支农资源,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在质量监管的方式方法上注重工程质量与综合效益相结合,提高各类支农资金的综合效益,形成强有力的土地整治工作合力,真正把土地整治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惠民工程。同时,加强宣传,让农民了解项目性质、设计方案、资金来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置换等情况,并通过走访、征询、公告等形式,广泛征求村民组织和农民群众的设计意见,使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到项目监督管理和施工建设当中,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
市国土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丹国土提函[2013]20号
致公党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基本内容包括项目区农民的搬迁安置、土地整理与复垦、生产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与建设等。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要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立足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出台了《丹东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文件,以省、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示范县、镇、村镇为载体,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探索出了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主要是“整镇、村推进型”。把推进土地规模整治与农村土地整治建设有机结合,实施万亩基本农田土地综合整治和整体推进农村建设。
我市将继续大力推进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以规划为先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田、水、路、林、村等要素,整合各项支农投入。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银行机构、工商、民营资金投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运作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尤其是促使小额货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来,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缓解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压力。同时,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为产业发展、农民建房和农村公益事业提供货款支持。
丹东市国土资源局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复垦三个平台建设作为全系统中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落实启动了5个项目区,建设规模12.8万亩。从项目精心选址包装、高标准编制规划设计到严格履行建设程序、超常规的启动速度,都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当地群众的称赞。
土地整理28个在建项目,建设规模达到了11.2万亩。工作进展迅速,现有12个项目进入了施工验收程序,年末即可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复垦,设立了7个项目区,复垦规模0.76万亩,现有6个项目区正在紧张施工当中。
依据辽宁省土地整治规划,丹东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于2012年10月完成编制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已完成相关专题研究,现初稿已编制完成,正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以修改完善,完成后我局将依程序申请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并报批。
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已于2012年年底启动编制工作,待完成后将作为今后五年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指导、督促各级政府搞好土地整治工作。
我局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保障规划编制经费的落实。
丹东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同时丹东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实际,提出了在项目建设中“高起点设计、高速度运转、高标准管理、高质量验收”的具体工作要求并全面得到落实,目前三个平台建设步伐加快,发展态势良好,各项成果显著。
丹东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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