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 致公党丹东市委员会提交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及书面发言)
养老产业庞大而复杂,习近平主席曾指出:现在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中央非常重视,正研究措施。加强养老公共服务,内容上要多样,财力上要倾斜,全社会一起努力。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43.17万人,近年来,丹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产业发展,养老服务工作已形成一个“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民办公助、社区服务”等多种体制相结合,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2013年,市政府出资200万元,扶持54所民办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和改造,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星级养老机构和星级护理员的评选活动等,呈现了政府重视、社会关心、越来越多的老人可以安享晚年的大好局面。但按照国家要求和国内先进城市比较,尚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养老设施总量供不应求。养老床位供给数量严重匮乏,供需矛盾突出。我市现有养老机构63家,总床位数4900余张,按照现有床位,我市百名老人床位数仅达到0.94张,虽然近年来我市民办养老设施有了相当发展,但与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发达国家养老床位每百名老人57张)。在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同时,又表现为供给相对过剩,有些养老机构设施落后, 房屋老旧、失修,缺少老人活动场所;有些由于费用原因,致使许多低收入老人望而却步,结果是本来为数不多的养老机构利用率不高。
二是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化建设滞后。我市现有养老服务最突出问题是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以养老护理员为例,我市有特情老人(子女在外地或丧偶、离异)11.4万人,按照老年人和护理员的比例3:1来推算,我市最少需要3.9万养老护理员,但目前我市城镇老年福利机构的职工只有600—800人,与需求相差巨大。养老护理工作脏累,且收入低、压力大,稍有条件的人尤其是年轻人不愿意从事这一工作。多数护理员没有经过专业的护理工作培训,素质偏低,无法提供优质服务。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并受编制、经费、管理体制等因素影响,导致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稳定性差、服务质量不高,出现人难聘、人难管、人难留等现象。
为此,从政策扶持养老产业发展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1.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继续完善我市现有的融资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税费优惠政策、补贴支持政策、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鼓励公益组织支持养老服务。优先保障养老机构用地,对各类投资主体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服务设施,优先立项,优先审批。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要适当给予地价优惠,可按公益设施用地作价,或适当降低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或由政府划拨土地;扩大对社会养老机构建设的补贴政策,补贴政策门槛可适当调整。建设工程收费费率可按公益项目免除或至少减半收取,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可酌情减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将全市福彩年收入的50%投入养老产业的发展。财政部门建立全市养老专项资金。
2.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业,进一步研究制定我市可操作的优惠扶持政策,同时要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服务场所建设。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要求,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服务场所建设,多渠道吸纳和筹集资金,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出台土地、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形式,组织引导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捐建敬老院。对现有的养老机构、老年活动中心和社区老年活动室,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其进行修缮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打造优美的养老环境。
3.加强养老服务管理队伍建设。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公益岗位,实行定岗、定薪、增加工龄工资等办法,落实好管护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解除其后顾之忧。同时制定与养老服务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训规划,扶持大中专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开设培养老年服务管理人才的专业,吸收相关院校毕业生充实管护队伍,提高养老服务专业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
4.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把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情况纳入全年宣传计划,发挥新闻媒体优势,报道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在丹东文明网、丹东志愿服务网增加相关内容,提升社会养老爱老的公德意识,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05号提案的答复
丹民提函[2014]12号
致公党丹东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政策扶持养老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业现有的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训就业和鼓励公益组织支持养老服务等政策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5号文件,省政府于2014年1月份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我市依据省政府4号文件精神,起草了《丹东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正与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养老服务业的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训就业和鼓励公益组织支持养老服务等政策。
1、完善投融资政策。省拟出台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实行贴息贷款,市将出台相应的政策。
2、完善土地供应政策。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
3、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缴费标准执行,安装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按照普通住宅用户收费标准执行。
4、完善资金补贴支持政策。在省政府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市将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公建民营类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中市、县(市)区综合性老年人养护(福利)中心给予建设补助;对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保险给予适当补助。
5、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市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由民政协调人社、卫生部门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到2015年,全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为鼓励就业,将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
6、鼓励公益组织支持养老服务。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提供,使公益慈善组织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倡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
二、关于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问题
历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和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对民间资本举办养老机构的,在审批、建设、运行等方面均落实了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目前,一是在养老机构设立审批方面,为方便、快捷地为养老机构服务,除城市区100张以上床位养老机构由市民政局和区民政局联合审批外,其余的审批权限均下放到各县区民政部门,同时免收养老机构注册手续费、勘察费等;二是在养老机构建设方面,根据国土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养老产业用地可以按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对于民办非无偿性、非公益性的养老用地,从鼓励扶持角度,可以按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出让手续;三是在养老机构运行方面,对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年检合格的养老机构,享受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税费优惠。其它方面,如安装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接入费、用水、用电、燃气费、取暖费等按居民价格收费;四对入住民办养老机构的三无、低保、遗属等困难家庭老年人,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民办公助补贴。
目前,全市社会力量已建有养老机构52家,部分正在筹建中。
三、关于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将全市福彩年收入的50%投入养老产业发展的问题
近年来,为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省市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一是投资8000多万元,新建市第二福利院国际化老年公寓。二是投资3000多万元,新建新增各类养老机构,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各涉农县区养老服务福利中心的全覆盖。新建了4个农村常年病人托管中心。三是投资310万元,新建了1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60个“农村幸福院”,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四是投资200万元,为民办养老机构改善了服务设施。去年,我市“投入200万元,扶持54所民办养老机构改善服务设施工作”,纳入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民生保障八项工程”之一,以奖励实物的形式,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帮助他们改善服务设施,收刭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14年,政府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出资300万元实施“三个百万助老工程”。
一是投入资金100万元,为特困家庭中的独居、空巢、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个性化养老服务。
二是投入资金100万元,对民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以改善民办养老机构中老人的居住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投入资金100万元,给民办养老机构护理员发放岗位补贴。
近期,还将投入资金152万元,用于为农村敬老院购置电脑设备、为部分社区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和为老年人改善活动场所等。
下一步,随着我市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养老产业的投入力度,市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四、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管理队伍建设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养老服务人员普遍存在着专业素质低、年龄偏大、招工难、不稳定等问题。原因是薪金待遇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艰苦、又无公益性岗位和社保,因此,愿意从事该职业的人少之又少。近年来,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来逐步改善和解决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每年对养老机构进行年检,重点检查养老服务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养老护理员证”等有效证件上岗;二是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护理员评选活动,对优秀护理员给予物资奖励,鼓励更多的民众参与养老服务行业;三是监督检查养老机构按规定的工服比例,适当增加工作人员,降低护理人员的劳动强度;四是积极与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协调,为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争取工资补贴和差额公益性岗位,以提高护理人员待遇,稳定护理队伍。下一步,将每年定期举办养老服务人员的免费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士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护理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对养老护理员通过考试合格的,发放养老护理员证书,并按证书等级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
五、关于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宣传社会养老爱老的公德意识,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良好氛围的问题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做好宣传工作,去年下半年,市老龄部门联合市老年服务协会共同申办了《丹东老年网》,设置了7个栏目,包括新闻中心、政策法规、养老服务、老年产业、健康养老、老年风采等。《丹东老年网》的开通,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服务,而且丰富了老年人昀文化生活。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将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一是把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年宣传计划,及时跟踪相关动态,深入报道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通过媒体的力量让更多的人深入了解我市老龄状况,探讨老龄产业发展现状和前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二是制作、播出公益广告宣传片,提升社会各界养老公德意识;三是发挥丹东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优势,在丹东文明网、丹东志愿服务网增加相关报道内容,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丹东市民政局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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